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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验)证程序
时间:2009-4-30 14:30:48 作者:荷塘网

一、办证程序

    1.办理生育证程序:

    (1)带备身份证、女方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双人相两张,结婚证,户口簿(办二孩生育证的,要带备产院发给的一孩出生证),产检簿;

    (2)填写申请表,向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申请,经批准后到镇计生办签合同,到镇计生办领生育证;

    2.本镇已婚者申领流动人口计生证明程序:

    (1)带备身份证,照片一张,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外生育费征收收据;

    (2)向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申请;

    (3)到镇服务所检查,证实已落实节育措施

    (4)到镇计生办申领流动人口计生证明。

    3.本镇未婚者申领流动人口计生证明程序: 

    (1)带备身份证,照片一张,户口簿;

    (2)向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申请;
 
    (3)到镇计生办申领流动人口计生证明。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

    (1)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填写后由村(居)民委员会及夫妇双方单位盖章,并携带如:夫妻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父母与小孩合照一张、《家庭计划生育手册》。

    (2)到镇计生办办理证件。

二、验证程序

    凡进入我镇15天以上的流动人口须持有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到镇计生办查验,逾期交验或无有效计生证明的按《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处以流动人员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补办,处以用工单位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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