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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约8%的驾驶人因超期未换证或超期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
时间:2007-9-12 10:29:39 作者:荷塘网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注意驾驶证有效期,及时办理换证和体检手续

    近日笔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约109万驾驶人中有近8%的驾驶人因超期未体检或超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根据交警部门排查,其中大部分是因为驾驶人死亡、户籍迁出(迁外省市或出国)、年龄较大或身体不适和驾驶机动车等原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注销的。其中小部分则是因为驾驶人疏忽,忘记提交体检证明或有效期满换证而被注销驾驶证的,另外还有个别驾驶人在增加准驾车型后,误以为已领取的新驾驶证有效期顺延,导致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而被注销。驾驶证一旦被注销,要驾驶机动车只能重新考领,驾驶人将为此耗费不少时间和金钱。
    根据相关规定,超过一年未提交体检证明或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办理换证手续的,驾驶证将被自动注销。虽然我市车管部门采取了发送手机短信、寄信等措施提醒驾驶人体检和换证,但由于部分驾驶人没有在车管部门登记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或者通讯地址等变更后没有到车管部门登记备案,导致无法通知。交警部门提示,对于通讯地址、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向车管部门备案;对于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办理换证和提交体检证明的,可向车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期间驾驶证将停止使用。
    对于增驾后驾驶证有效期起算问题,目前我国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有效,驾驶人初次领取驾驶证的,将发放有效期为6年的驾驶证。在6年有效期内,驾驶人申请增加准驾车型、驾驶证遗失或损毁换证后,其驾驶证有效期的起算日期及有效期都不改变。例如驾驶人王某,2000年8月15日考领准驾为“E”的驾驶证,其驾驶证有效起始日期为2000年8月15日,有效期为6年, 2005年6月申请增加“C1”准驾,其新领取的驾驶证只是增加了准驾车型,有效起始日期与有效期均不会改变。按规定王某应当在2006年8月15日前90内向车管部门申请换发驾驶证,如果到2007年8月15日仍没有办理换证手续的,王某的驾驶证将被注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应当随身携带驾驶证。车管部门建议您抽出一分钟时间,留意一下您驾驶证上注明的有效期限以及准驾车型,不要因为超期未换证或超期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2、《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条规定:
     ……
    机动车驾驶人在登记时提供的实际住所地址或者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变更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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