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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交警开展摩托车搭载小孩专项检查
时间:2007-9-20 9:26:03 作者:荷塘网

    9月17、18日一连两天的早上,蓬江交警大队出动了全部的警力,在辖区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对上学时间家长驾驶摩托车搭载小孩的交通行为进行了重点的检查,共检查搭载小孩的摩托车303辆,发现没戴头盔的83宗,摩托车超载的36宗。交警分别对家长进行了宣传教育,同时对违反规定超载的行为依法予以了处罚。
    据了解,前段时间,蓬江区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家四口驾乘一辆摩托车因超载以及突然变更车道而导致全部命丧黄泉。类似的行为也经常发生在一些市民的生活当中。一些市民驾驶摩托车搭载小孩不戴安全头盔、一家三口甚至四人同坐一辆摩托车,在道路行驶时遇有交通灯就突然变更车道、左穿右插,险象横生,这些行为往往就是车祸来临的时候,带来的也只有惨痛的教训。
    为了进一步加强蓬江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切实保障市民和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消除摩托车常见的交通事故隐患,蓬江交警大队在近期对摩托车搭载小孩实施了专项的管理,规定了摩托车只能搭载 1名学生或学龄前儿童,同时还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交警部门为此还专门联系的教育部门和学校,通报了相应的规定,各学校也迅速通过召开家长会、发短信、发宣传单张等形式向家长传递了交警部门的管理规定。从17、18日两天的检查情况来看,普遍家长均遵守相关的规定,同时也赞成交警部门的做法,但是仍有个别的家长还没有遵守,有的搭载小孩没有佩戴头盔,有的仍然是一家三口同坐一辆摩托车,交警对此类违法行为专门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各位家长,对于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0元,记2分;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罚款200元,记2分。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摩托车是不准搭载未满12周岁小孩的,但是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解决家长的实际情况,蓬江交警大队暂时允许摩托车搭载未满12周岁小孩和暂不作处罚,但要求家长必须认真遵守上述的规定,切实做好各项的安全保障措施。

                                                                  (摄影:欧阳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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